君不见黄河之水-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是什么意思
将进酒
唐 李白
君不见,黄河之水从天而降,奔流到海不复返。君不见,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。人生得意一定要尽情,不要让金瓶空对月。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去还回来。煮羊宰牛为乐,一定要喝300杯。岑夫子,丹丘生,将进酒,杯不停。和君歌一起,请为我倾听。钟鼓菜玉不够贵,但愿长醉不醒。古代圣贤都是孤独的,只有饮酒者留下他们的名字。陈王昔时宴平乐,斗酒十千肆欢侃。主人为什么说话少钱,径须卖对君酌?五花马,千金秋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。
《将进酒》原本是汉乐府短笛的曲调,标题的意思是“劝酒歌”,内容多为唱歌、喝酒、唱歌。这首诗约定于天宝11年(公元752年)。当时,他和朋友岑勋参观了嵩山另一位老朋友元丹丘的颍阳山。作者在仕途上遭遇挫折,于是他借酒兴诗表达了自己的感受。在这首诗中,李白“借题发挥”,借酒消愁,感叹人生易老,表达了自己没有才华的心情。
君不见黄河之水
这首诗生动地反映了李白叛逆的性格:对自己充满自信、孤独、自豪、热情和大胆,“我生来就有用”、“骄傲的生活必须是快乐的”。整首诗气势磅礴,情感豪放,言语流畅,具有很强的感染力。李白咏酒的诗很能体现他的个性,思想内容深刻,艺术表现成熟。《喝酒》是它的代表作。
诗歌的开头是两组排比长句,如天风海雨向读者扑来。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从天而降,奔腾到大海,再也回不来了”,颍阳去黄河不远,爬上纵目,借此起兴。黄河源远流长,落差大,如从天而降,一泻千里,东走大海。如此壮丽的现象,一定不能用肉眼看到,作者是幻想,言语夸张。上一句写大河之来,势不可挡;下一句写大河之去,势不可挡。短句(如“黄河落天走东海”)所没有的,构成了舒卷往复的咏叹气味。接着,“君不见,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”,仿佛一波不平,一波又起。假如前两句是空间范畴的夸张,那么这两句是时间范畴的夸张。悲叹人生苦短,不直言不讳,却说“高堂明镜悲白发”,一种挠头顾影,徒呼奈何的表情如画。把人生从青春到老的整个过程说成“朝”“暮”,把原本短暂的说得更短暂,用前两句把原本壮丽的说得更壮丽,是“反向”的夸张。一开始,“以河之水一去不复返喻人生易逝”,“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成生命的渺小脆弱”。这个开始可以说是极度悲伤,但并不堕落和虚弱,可以说是一种巨大的悲伤,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,但也是由长句排比开头的势头感造成的。作者经常使用这种开始的方法,比如“那些抛弃我的人昨天不能留下来;那些混淆我心的人今天有多担心”(《宣城谢霆楼告别学校书籍叔叔云》),沈德潜说:“这种风格太白了,无法从内心化”,这表明它相当有创造力。这首诗的两个呼告是“君不见”(一般乐府诗只是偶尔用在篇头或篇末),大大增加了诗的情感色彩。所谓大开大合的人,这可谓大开。
“人生得意一定要尽情”,这似乎是一种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,但只是一种现象。诗人有没有“得意”?“凤凰初下紫泥诏,祭帝称杯登皇宴”(玉壶吟)似乎得意过;然而,这只是一个幻影。“弹剑唱苦声,牵火王门不称情”(《行路难三首·二》)似乎并不骄傲,有些是失望和愤慨,但并不沮丧。诗人用乐观强烈的语气肯定了自己的生活和自我:“天生就有用”,这是一句鼓掌的好句子。“有用”和“必须”,非常自信,就像一个人的价值宣言,这个人的“我”需要资本。因此,从看似消极的现象中,透露出一种积极的态度,深藏其中的人才不遇,渴望入世。正是“长风破浪有时”,应该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,破费又算什么!
“千金散尽还回来!“这是一句高度自信的惊人句子,可以驱使金钱而不是金钱,这足以让所有的普通人感到惊讶。诗如其人,想诗人“过去东游维扬,不超过一年,散金三十多万”(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),是多么豪举。所以这句话是骨子里的骄傲,绝不是装腔作势者能得到的万分之一。相当于这种风格,作者描绘了一场盛宴,那绝不是“菜要一碟,两碟?酒要一壶,两壶?相反,整头“煮羊宰牛”,不喝“三百杯”绝不罢休。多么快乐的宴宴,多么豪华的诗!至此,狂放之情趋于高潮,诗歌旋律加快。“岑夫子,丹丘生,将进酒,杯不停!突然加入了几句短句,不仅改变了诗歌的节奏, 而且让我们似乎听到诗人在席上频频劝酒。既是知己,又是酒逢对手。诗人甚至忘记了写诗。他写的诗似乎还原为生活。他还想“和君歌一起唱,请为我倾听”。以下八句是诗中之歌,纯粹是神来之笔。
“钟鼓菜玉”就是富贵的生活(富贵人吃饭时鸣钟列鼎,食物美如玉),但诗人认为这“不够贵”,并说“希望长久不要醒来”。至此,诗情由狂放转为愤怒。这不仅仅是酒后吐狂言,更是酒后吐真言。以“我”天生有用之才,本当位极卿相,飞黄腾达,但“大道如青天,我独不得出”(“行路难三首二”)。说富贵“不够贵”,是出于愤慨。下面两句“古来圣贤皆孤独”也是愤语。诗人曾感叹“自言自语管葛竟谁许”,说古人“孤独”,其实也表现出了自己的“孤独”,所以才愿长久醉不醒。在这里,诗人用古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。说起“只有饮者留其名”,就举出了“陈王”曹植作为代表。并用它的句子“名都篇”“归来宴平乐,美酒斗十千”。古代有很多酒徒,为什么偏举“陈王”离不开李白一向的非凡自命不凡。在他心目中,谢安是树立榜样的高级人物,其中“陈王”曹植与葡萄酒有更多的联系。这样写就有了气派,和前面极其自信的语气一致。此外,曹丕、曹睿两朝的“陈王”曹植备受猜疑,有志难展,也引起了诗人的同情。一提“古来圣贤”,二提“陈王”曹植,充满不公之气。起初,这首诗似乎只涉及到生活的情感,而不是政治的色彩。事实上,整篇文章充满了深深的愤怒和对自己的信念。诗之所以悲而不伤,悲而壮,就是根源在这里。
刚露出一点深意,又说回酒,而且看起来酒兴更高。以下诗情再入狂放,而且越来越疯狂。“主人为什么说话少钱”,既照应了“千金散尽”这句话,又假装跌宕起伏,引出了最后一句豪言壮语:即使千金散尽,也会毫不犹豫地把珍贵的宝物“五花马”(毛色是五花纹的好马)、“千金毛”(昂贵的皮衣)用来换酒,图一醉方休。结局之妙,不仅在于“呼儿”、“和尔”,而且在于作者暂时可能无法察觉到的宾作主的任命状态。需要注意的是,诗人只是一个被朋友吸引的客人,但此刻他却占据了一席之地,气使颐指,提议当马典邱,让人不知道谁是“主人”,浪漫色彩极强。快人快语,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。至此诗情狂放至极,让人感叹咏歌,直欲“手之舞,足之舞”。情犹未已,诗已告终,突然爆出一句“与尔同销万古愁”,与开头的“悲”有关,而“万古愁”的含义则更加深刻。“白云从空,随风变灭”的结尾,显示了诗人的情感激流。看整篇文章,真的是大起大落,不如巨笔。
《将进酒》篇幅不长,但五音繁会,气象非凡。它笔墨饱满,情极悲愤狂放,语极豪放沉着。整篇文章具有震撼古今的气势和力量,这与夸张的手法无关,比如诗中经常使用巨大的数字(“千金”、“三百杯”、“斗酒十千”、“千金裘”、“万古愁”等。)表现出豪迈的诗情画意,同时又不给人空虚浮夸的感觉。它的根源在于它丰富而深厚的内在感情,潜在的酒话下如波涛汹涌的抑郁情绪。此外,整篇文章起起落落,诗歌突如其来,从悲转乐,转狂放,转愤怒,再转狂放,最后结穴于“万古愁”,回应篇章的开头,如大河奔流,有气势,也有曲折,纵横机动,力能扛鼎。歌曲中有包孕写法,也有鬼斧神工,“绝去笔墨边径”之妙,既不是刻能学,也不是率尔可到。整篇文章以七个字为主,三五个字“破”,极其参与错综复杂;诗以散行为主,用短对仗语点染(如“岑夫子,丹丘生”、“五花马,千金秋”),节奏迅速变化,奔放而不易。《唐诗别裁》是“读李诗人在雄快中,得其深远的沉逸之神,才是流亡仙人的面目”,这篇文章足以当之。